为保证青少年智能科技创新实践能力评定工作顺利开展,确保评定工作客观、公平、公正、有序地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一、总则
1.青少年智能科技创新实践能力评定工作特设立评审委员会,由评审专家、评审委员组成,专门负责评定工作的评审。
2.评审专家主要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知名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组成,评审委员主要由一线的教师组成,共同参与考前审题、考中督导、考后评定。
3.评审委员应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4.评审委员无不良的社会违法违规记录,具有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
5.评审委员热爱科学普及工作,接受过普通高等教育。
二、评审委员会成员资质
1.有创新、创造精神,热爱教育工作,熟悉国内外智能科技教育环境;
2.热爱科学普及工作,具有高等教育及以上学历,在科技领域有一定的学术水平;
3.具有三年以上青少年教育的从业经历;
4.对青少年智能科技创新实践能力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有一定的了解;
5.在科技创新、创造发明方面有特长,有较强的创新思维和动手实践能力。
三、申报流程
1.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青少年智能科技创新实践能力评定评审委员申请表》;
2.由所属基地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汇总上报到中技协少科委评定中心。
3.中技协少科委评定中心进行资质审核,审核通过后下发评审委员资格证书。
4.青少年智能科技创新实践能力评定评审委员证书于每年9月份年检,未参与年检的证书自动作废。
四、评审工作职责
1.要熟悉智能科技教育知识,掌握智能科技创新实践能力评定工作的规则和细则。
2.要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坚持公平、公正评审。
3.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得弄虚作假。
4.发现不公正执法等情况,坚决取消评审委员资格。
五、提交资料
1.本人两张纸质2寸白底免冠照片,照片尺寸:33mm×45mm;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学历复印件;
4.本人从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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