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智能科技创新实践能力评定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青少年智能科技创新实践能力评定工作顺利有效的开展,为规范和加强青少年智能科技创新实践能力评定工作中的评定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技术市场协会青少年科技创新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中技协少科委)负责规划命题范围、编写考题、评审考题;青少年智能科技教育综合实践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负责组织评定考试工作;各授权示范基地按照规定承担考试报名、组织、配合考务管理工作。
第二章 考评形式
第三条 考评分为理论考评和实际操作考评。理论考评时间为30分钟。实际操作考评时间一级、二级、三级为40分钟,四级、五级为50分钟,六级、七级为60分钟。
第四条 理论考评和实际操作考评两部分相加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者为成绩合格。成绩合格者由中技协少科委颁发对应级别证书。
第三章 组织报名
第五条 凡符合考评报名要求的人员,可直接到各示范基地报名参加评定考试。
第六条 在进行考试报名登记工作时,应按照规定的申报条件,对考生资格材料严格审查。
(1)考生须填写《青少年智能科技创新实践能力评定报名表》。(见附件一)
(2)考生需提交2寸白底免冠电子证件照。JPG格式,像素为413×626(px);示范基地统一汇总后提交至中技协少科委评定中心。
(3)组织评定考试示范基地必须按要求格式填写《青少年智能科技创新实践能力评定考生情况汇总表》(附件二)(表格从中技协少科委官网下载)并于考前15个工作日发送至中技协少科委邮箱shaokw@ctmtic.org.cn。评定中心于考前10个工作日下发准考证号,考前7个工作日寄发试卷。
第七条 《考生情况汇总表》中所有内容必须准确、无误、完整填写清楚,证书制作以各示范基地所提交《考生情况汇总表》为准;如有漏填项,不予颁发证书;如出现信息错误等情况由各示范基地自行负责。
第四章 考区及考场设置
第八条 考区以授权各示范基地命名,悬挂横幅“青少年智能科技创新实践能力评定***考区”,横幅宽度60公分,长度以实际考场大小制作。
第九条 考生座位需单人就坐,相邻考生之间宽度不小于50公分。考场考生座位粘贴评定中心下发的准考证号,对号入座。
第五章 考试监督
第十条 监考人员督促考生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内进入考场,检查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
第十一条 监考人员提前进入考场,认真清点考生人数,核实考生身份,宣读考场规则,做好考试准备工作。
第十二条 监考人员负责录制考生实操视频,并进行实际操作部分的评分,占实操总分的20%。做到不遗漏每一个参考人员。
第十三条 组织评定考试示范基地考试结束当天提交评定理论试卷、实际操作视频和参考学生电子版照片。
第六章 试卷传送
第十四条 考试结束后,理论试卷和实操视频必须于当天通过邮寄的形式提交至评定中心。
第十五条 理论试卷按照准考证顺序号整理排序,装回原试卷袋封装,并加封密封条。
第十六条 实操视频按照视频拍摄要求拍摄完成后,统一拷贝至评定中心下发的U盘中。(U盘使用方法:见附件三)所有实操考试视频需各组织考试的示范基地备份留档。
第七章 证书公示
第十七条 考试结束20个工作日后公示考试合格名单,考试合格名单会在中技协少科委官网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第十八条 公示期内各示范基地应及时核对信息,如发现问题各示范基地应在公示期内上报中技协少科委评定中心。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按补办证书处理,费用由各示范基地承担。
第八章 证书发放
第十九条 公示期结束且信息核对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合格证书至各示范基地。
第二十条 评定考试证书如有遗失、损坏、信息变更等情况,持证人可向所在地示范基地提出申请,由示范基地汇总后向中技协少科委评定中心申请补办,证书补办工本费为100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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